股票要约收购(TOB)的对应

以前在这个博客中介绍过的NTT都科摩和基师亚(GCA)成为了要约收购(TOB)的对象。

这次我想总结一下那个时候的我的应对方法。

要约收购(TOB)是指以企业的收购和子公司化为目的,预先提示收期间、股票数量、价格,在交易所外购买股票的方法。

 

那么,如果持有的股票成为被TOB的对象的话,怎么办才好呢?

 

简而言之,我觉得照常那样适时在股票市场上卖出是无可非议的。

 

基本上成为TOB对象的企业的股价会变高。

这次的基师亚(GCA)的话,在2019年7月介绍的时候的股价是@718,这次的收购价格@1,380是股票介绍之后的最高值,应该没有人损失。

虽然有些人表示对收购价格不满意,但我认为如果包含迄今为止收到的股息的话就是一笔合理的利润。

(我已经在@1,379 卖掉了。)

 

由于这次收购人的美国投资银行(Houlihan Lookey)的要约收购不是恶意收购,因此估计这次收购会成立的,那时GCA将退市,如果放任股票不管的话,手续会很麻烦。

 

我觉得今后这样的情况会有很多,这就是大家能理解日本股票被放在比较便宜的位置上的证据。